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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泗县丁湖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办法

发表时间:2020-07-13 16:5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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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农田基本建设为发展农业生产,在土地上采取工程措施或生物措施,兴建能在生产上长期发挥效益的设施。是为利用和改造自然,发展农业生产,实现稳产高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我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区内路、桥、沟、涵、井等建筑物及配套机耕路、防护林的管护,充分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将项目区真正建成“一优”“两高”农业基地,为我镇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皖农建《2019》50号)和省国土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意见、上级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项目工程管护办法

四、主要内容

我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实施镇、村、组三级责任管护制度,按照“工程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责任追究。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领导小组组长是镇级负责人。

五、工作目标

各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100%完成管护任务。

六、创新举措

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村范围内的管护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村级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与各组签订责任书,组长是组级管护责任人,并确定该组具体管护实施人(也可由组长具体实施),项目工程设施属集体资产,各责任人和实施人按照责任书的管护责任

七、保障措施

在实施管护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汇报、及时弥补等方法,将工程设施管理好、养护好,具体责任是:
镇级管护责任:负责全镇工程管护工作,向县项目办及时汇报管护工作各种情况;由农业服务中心对项目工程归口管理,负责工程及配套设施立档建卡,明确产权和管护责任人;与村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人。

八、下一步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工作,责任重大,各村组务必高度重视,将村管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经镇管护领导小组检查考核,完成管护任务的,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镇人民政府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作为管护经费,确保管护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