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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湖镇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1-03-15 16:5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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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湖镇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根据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泗殡改明电〔2021〕1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引导开展规范生态文明的丧葬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通过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加大对封建迷信丧葬活动的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理念,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
  二、重点问题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5日。
  1.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殡葬用品厂家、殡葬用品商店和销售墓碑、篆刻碑文的厂家。(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民政所)
  2.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查处容许将封建迷信用品带入殡仪服务单位焚烧的殡仪服务单位。(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民政所)
  3.依法查处殡葬用品商店相互之间无序竞争,所销售的殡葬用品没有明码标价、漫天要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殡葬消费不透明等问题。(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厂家和殡葬用品商店(包括石碑、土葬棺材或用于土葬的殡葬用品)。(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民政所)
  5.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的行为。(丁湖镇民政所、派出所)
  6.加强对殡葬司仪服务行业的检查执法力度,重点对无资质的非殡葬司仪予以取缔。(丁湖镇民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广站)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借丧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丁湖镇派出所)
  8.依法查处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依法查处在集市道路两侧的殡葬用品占道经营者。(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
  9.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将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薄养厚葬,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丁湖镇民政所、文广站、各行政村)
  10.开展禁烧冥币、田间坟头禁摆塑料假花宣传,开展散坟排查,对发现焚烧冥币、田间坟头摆放塑料假花的及时劝阻并清理。(各行政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丁湖镇党委副书记徐理为组长,丁湖镇民政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文广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丁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干群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各相关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把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站所、行政村要采取悬挂标语、印发一封信、电子屏、广播、手机终端、网络等多种方式和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以正面舆论引导为主,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的案例,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
  3.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要把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结合起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死灰复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坚决遏制。特别是在清明、中元、春节等重大祭祀节日期间,要集中力量,加大相关宣传、引导和管理力度,确保整治不反弹。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丁湖镇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docx

丁湖镇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