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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生活:标准再提高!

发表时间:2021-09-22 11: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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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民政局获悉

我市提高

202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力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近30万城乡困难群众,有力助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增幅5.6%。
2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1年,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增幅7.8%;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8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增幅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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