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及企业征集】关于征求《丁湖镇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各村、镇直各单位、广大群众、各企业:
现将《丁湖镇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5日(从即日起30天)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1162538735@qq.com,地址:泗县丁湖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7- 7281006。
丁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丁湖镇冬春火灾防控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各村和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当前冬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对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各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的研判,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一)坚决遏制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全面规范和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超市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镇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年终商业场所促销活动大量增多等情况,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镇派出所要持续督促商业综合体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培训教育演练、电气线路检测、清洗厨房油烟管道等工作,明确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责任,按照标准建强专职微型消防站,有效发挥其作为本单位“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的效能。
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镇国土所、住建所和派出所要继续完善协作机制,合理控制高层建筑密度和高度,统筹考虑消防站、消防通道及高层建筑固定灭火设施等灭火救援需求,确保新建高层建筑项目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镇应急管理办、国土所、派出所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严进行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常态化检测维保,确保完好有效;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镇住建所、国土所等部门要采取联合整治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丁湖中学、中心校、文广站、卫健办、卫生院、民政所等部门要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紧盯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继续围绕提升单位“本质安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加强易燃易爆安全风险督导核查。镇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住建所等部门扎实开展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提醒约谈负责人,督促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和前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镇宣传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卫生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疫苗和防疫物资生产储存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3.加强文化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镇派出所、文广站深化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每一层级、每个单位的消防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加强检查整治。各村要严格落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泗防〔2021〕6号)要求,针对我镇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重点整治农村地区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等技防手段以及增设安全出口、实施“开窗行动”等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抽调人员,对各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巡查指导,开展包括生产加工企业、商超、娱乐场所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农村防火宣传阵地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维护保养和业务技能培训等,各村要主动联系对接镇派出所,确保12月底完成。
2.落实基层监管。各村分阶段落实《泗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参照亳州市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经验。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要实体化运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社区和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压实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有人管、有作用”。
3.打牢防控基础。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等政策导向,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分类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办理消防行政处罚,努力破解乡镇、村庄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4.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普及和学习,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组织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对老幼病弱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加强新兴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镇文广站、住建所、派出所等相关行业部门要深化对新兴娱乐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继续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消委办明电〔2021〕3号)要求,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督改,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应急通讯等方面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提升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2.聚焦物流仓储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住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3.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镇住建所、国土所等部门将电动自行车位和集中充电区域纳入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方案,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镇市场监管所、住建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法违规销售、拆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加大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推广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梯阻”系统,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隐患曝光和信用惩戒;各村要履行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劝阻电动自动车及电池违规入户充电行为。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村、各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对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
2.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月15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和检查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村、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1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各村、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镇派出所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各村、各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2月底前,各村要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地区、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约谈提醒。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主要责任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强化示范引领。教体、民政、文旅、住建、派出所、交通、卫生健康、邮政等重点行业部门要继续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强化专家示范检查、培养消防“明白人”、建强专业管理团队、突出科技赋能等措施,通过分类试点、打造样板、引领带动,全面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各村、各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细则、检查计划、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请于1月3日前报送镇党政办;2021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汪策,联系电话:0557-7281006
丁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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