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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丁湖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08 18:3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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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2232

 

 

关于印发《丁湖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丁湖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丁湖镇人民政府

 202288

 

 

 

 

 

丁湖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218号)及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宿农环组办[2022]3号)文件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五清一改”,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着重解决乱搭乱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家庭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总体水平进一步跃升,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质量更优、成色更足。

二、整治重点

全面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等突出问题,在推进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

()村庄面上清洁

1.清理废弃杂物。全面清理村域特别是道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农房周边的各类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大力整治村内农户生产资料、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2.清理杂草。维持镇域主干道路沿线路面干净整洁,确保路边无杂草、藤蔓丛生现象,对辖区范围内省道、县道及各入村道路两侧的杂草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内畜禽散养行为,做到饲养布局合理、人畜分离,及时清理畜禽粪污,引导文明养犬,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

5.整治私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保障合法权益基础上,依法依规拆除空心房、零散房、危险房、违建房、私搭乱建棚亭及残垣断壁,拆除整治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猪圈牛栏鸡舍、破损遮棚。

6.提升改厕服务质量。稳步推行户厕改造工作,不断强化和规范整村推进过程中的“首厕过关制”,对已改()建农村户()用厕所管护到位。继续开展厕所摸排“回头看”工作,完善问题发现、技术服务和督促检查机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提升村庄和庭院“四化”水平。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不断提升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等制度,推动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和评选活动,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8.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聚焦乡村日常生活细节,抓住文明“关键小节”,践行节约就餐、移风易俗等文明生活理念。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双提升”。

(二)农户庭院整治(建立“一户一方案”)

农户庭院整治建立“一户一方案”,发动干部对重点农户建立“镇、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

1.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重点围绕“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开展排查,引导农户自行维护好家庭和院落环境卫生。

2.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重点围绕“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庄自治、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开展宣传引导,逐步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三、组织实施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启动实施时间为20228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专项行动到202212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到2022820)。按照“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820-920日)。根据排查的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整治帮扶对象,防止优亲厚友。分户制定“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立行立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9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帮扶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920-9月底)。对照“一户一方案”,各村要坚持完成一户、自验一户,全部完成整改后,上报整改销号申请,由县级组织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省、市级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排查问题户全覆盖检查,不合格的坚决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10-12月底)。各村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擅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条例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镇党委政府要将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列入近期重要议事内容,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参战。发挥一线作战部作用,抓好具体落实。支村两委要抓党建促整治,发动和带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指挥所办公室牵头负总责、各部门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镇环境整治办牵头抓总,镇农经站、镇乡村振兴办、镇生态环境办、镇住建所、镇民政办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县级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抽查复核、验收销号等工作。村具体负责落实有关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建立“镇、村、帮扶干部”三级包保服务机制。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村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发挥团委、妇联、公共卫生委员会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四)强化工作调度。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季季看进展,年年看效果”和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月调度各地排查整改进展”的要求,拟建立月报告机制,请各村于15日上报附件1农户庭院整治入户调查登记表;每月18日前,将附件2(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4(基本情况统计表)报办公室,直至专项行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