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丁湖镇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阅读人次:  
【字体:

【本级文件政策解读】丁湖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5-22 09:3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为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于5月13日召开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及村书记讨论《秸秆禁烧方案(试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会上征求村书记及镇直个单位意见建议。经过修改后又在各村公示栏张贴,征求公众反馈意见,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禁烧,以秸秆粉碎全量还田为主要手段,辅之以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实施常态化管控,杜绝任何露天焚烧行为,实现全年零火点。

五、主要任务

实施常态化管控,杜绝任何露天焚烧行为,实现全年零火点。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同时,通过秸秆打捆,增加群众收入,做到秸秆再利用,既实现了不污染环境,又给群众带来经济收入。

六、创新举措

   以秸秆粉碎全量还田为主要手段,辅之以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协调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村()是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明确职责。镇领导组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挥等;镇工作组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镇禁烧工作督查组负责禁烧期间巡查、督查,并负责村干部年终绩效考评中秸秆禁烧部分。镇禁烧工作宣传组负责全镇禁烧期间的宣传工作(包括广播、宣传车、标语、信息采集等)。

3、严格奖惩。对蓄意焚烧秸秆行为,由公安机关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禁烧期间严禁焚烧秸秆,严处第一把火(第一块黑斑),情节严重的根据《关于禁烧工作治安处罚的有关规定》予以拘留。所有收割机收割时必须同时对秸秆粉碎,否则不准下田收割,强行收割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治安拘留。农户设置堆场的,可在工作组的严格监督下使用无粉碎装置的收割机。

4、强化值班值守。依托“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对辖区内进行巡回监控,镇禁烧办制定值班计划,安排专人每日监管,密切监控各村秸秆焚烧动态,确保火点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交办村书记处置。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泗县丁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郭同山

咨询电话:0557-72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