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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证件遗失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18 16: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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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以下同志的执法人员证件不慎遗失,现宣布原执法证件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持证人信息如下:
姓名:何继强,执法证号:12040405007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执法人员。公民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反映。

泗县丁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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