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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镇“两公示、三到场”:农民建房必须遵循的程序

发表时间:2022-04-25 17: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长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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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分别于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我党最先进的理论成果,特别强调要保护农民的居住权益和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一户一宅”和“户有所居”。
而农民要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让自己修房的程序和过程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并最终赋予不动产登记机构所发的权利证书,应该对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充分的了解。因为程序的公正是实质公正的前提条件,只有程序合法,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而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民建房要经过两公示、三到场等基本程序。
“两公示”:所谓两公示是指村级公示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前的公示。农民在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通过村民小组或者村集体审核的材料要予以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住房条件、人口状况、拟申请宅基地情况等;而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前,也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予以公示,主要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符合申请的依据、申请面积等。
“三到场”:而三到场主要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即在审批前要到现场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予以核实;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即批准农户建房后要到场核准其四至、宅基地面积等;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即住房建好后要到场核查是否有超标使用面积、是否按照批准层数建房等。
总而言之,只有符合两公示、三到场制度,农户所修建的住房才能够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从而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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