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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长沟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1-06-28 10:1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长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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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县委安排,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其管控,形成禁烧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发生,确保零火点,无水体污染,改善全镇人居生活环境,高效完成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持续宣传秸秆禁烧教育,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与强度。积极召开动员大会,入户宣传。充分利乡村喇叭,宣传单、挂条幅等形式,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导向,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位,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大秸秆离田力度

鼓励秸秆回收利用,做到边收割、边打捆,做到远离田间地头,远离道路、河水、树林。对离田准备不充分、设备配套不齐全的,严厉督促。确保收割后及时全部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

(三)加大秸秆清理力度

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各村负责将本村区域内的秸秆清理干净,并运送至收储点。秸秆清理清运工作要于615日前完成。各村要加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持续监管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各种隐患既防范到位,又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加强应急管控

派出所及各村提前做好紧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小组,配齐灭火工具,24 小时轮流值班制,一旦出现火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赶赴现场,消除焚烧隐患。秸秆临时堆放点要按照做好消防设施建设和隔离措施,加强维护管理,责任到人。

(五)加强农机作业管理

农机站要认真做好农机手培训工作,明确粉碎、限茬等农机作业要求。做好机收作业及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的工作,杜绝因机械着火引发火灾。

(六)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

行政包村人员为禁烧包保组组长,交禁烧保证金5000元;各村包保组副组长、村书记、村主任交禁烧保证金各3000元;其他镇直包保人员2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2000元。个人保证金夏季要于531日前、秋季要于930日前交到镇财政所。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镇纪委亲自进行约谈。

(七)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重点时段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监管,特别是夏秋两季、冬春季烧荒、清明冬至烧纸等时期,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压实管控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田,全面落实各项管控,切实做到全年禁烧。

、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

长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周亮任政委,镇长王琪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工作人员、镇直机关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张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及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提出综禁经费使用计划,保障日常工作运转。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宣传发动组,陈静任组长,具体负责各种宣传材料发放,标语、横幅、宣传车辆、喇叭配备等工作;二是物资筹备组,赵宏阳任组长,负责禁烧需备的各种物资、灭火器具的购置、分配、保管等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组,魏东任组长,对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对纵火者予以严厉打击;四是督查考核组,孟召月任组长,负责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种灭火器具、机械地准备情况、各项工作落实和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等工作。禁烧期间,镇政府及相关镇直单位除留有值班人员,其余人员、车辆全部投入到综禁工作中。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地块包保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

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行政包村干部、镇直部门抽调人员及全体村干部包保到地块的立体化责任网络,禁烧期间,相关人员吃住在村。各村根据实际地理位置,绘制辖区内田间地块联络图,并在其区域,设立一个观察点,观察点要有明显标识,配备遮阳伞或棚子及灭火器具等。

(三)强化服务意识

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

五、部门职责

镇效能办: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长沟派出所:严厉打击违规焚烧秸秆、荒草、生活垃圾等行为,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明确责任,加强巡逻督查,对恶意焚烧秸秆的,迅速,严罚,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环保所:对接卫星火点、省大气巡查火点通报核查工作,加强禁烧期间巡查执法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农机站:对镇所有农机合作社收割机手、农机手进行轮训,对于服从管理的,取消作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农经站:指导各村开展农作物秸秆清运离田工作,及时上报收割进度,帮助农户抢收抢种。

文广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横幅、标语、纸质版实体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大宣传先进典型和及时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群众禁烧和环保意识。

中小学:认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学生有环保及禁烧意识,从而带动其每个家庭成员。

财政所:搞好后勤保障,确保禁烧经费专款专用,及时划拨。

六、严格奖惩

(一)兑现保证金制度

对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区域内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包保人员个人工作保证金,并按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二)严惩第一把火

省、市督查和国家卫星火点监测通报长沟镇发生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免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镇包村干部和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个人禁烧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三)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

对出现继发火点被市级或市级以上通报的,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依法依规追究镇包村干部和镇、村两级相关包保人员责任。按第一把火标准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镇包村干部和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县巡查督查发现火点

每发现一个火点,扣除火点所在村组长10%保证金,扣除其他包保人员和村书记主任20%保证金,扣除村工作经费5%。县巡查督查发现村第一次火点且未能有效扑灭的村书记主任诫勉谈话,公开检讨。

(四)对秸秆清理进行考核奖惩

各村辖区内河沟汪塘、堤岸及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每发现一处堆存农作物秸秆,将扣除所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个人禁烧保证金每处500元,扣完为止。

(五)严惩恶意行为

私自烧秸秆和恶意纵火的相关人员,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党政办0557-7351122

、下一步工作考虑

持续做好本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