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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25 11:1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长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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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的通知》《宿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泗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积极有序组织做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包村干部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镇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地块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各级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20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同时抓好重点时段之外的秸秆焚烧管控。
    )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强度和覆盖面召开动员会,入户宣传,签字承诺充分利用村广播、公告栏、宣传单、条幅等宣传形式及宣传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与秸秆禁烧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舍不得烧”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加大秸秆离田力度。鼓励秸秆离田,各村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备好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组织好离田力量,做到边收割、边打捆、边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所有离田秸秆严禁随意倾倒,坚决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要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布局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严防死守,避免火情。对离田准备不充分、设备配套不齐全的,以及零散地块,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全部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
    )加大秸秆清理力度。现有秸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7月20日前清理完毕。各村要夯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的持续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各种隐患既防范到位,又能及时有效处置。各草场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按照有标准做好消防设施建设和隔离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责任到人。

)加强应急管控。派出所、各村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齐灭火工具,实行24小时值班原则上各村组建一支不低于10人的民兵小分队,准备好6台旋耕机(机械固定放置,机手24小时待命)、灭火器、扫帚、铁锨等消防设施,一台洒水车,出现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在镇际和大面积连片地块设置防火隔离带,上述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农机站要认真做好农机手培训工作,明确粉碎、限茬等农机作业要求。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杜绝因机械着火引发火灾。

)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镇政府、镇直机关单位禁烧人员和村“两委”干部每人缴纳2000元的禁烧保证金个人保证金夏季要于5月25日前、秋季要于9月30日前交到镇财政账户。逾期保证金未缴纳到位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夏秋两季、冬春季烧荒、清明冬至烧纸等特殊时段,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压实管控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田,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做到禁烧全年不放松。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成立长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周亮任政委,镇长王琪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工作人员、镇直机关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高壮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提出综禁经费使用计划,保障日常工作运转。指挥部下设个工作组:一是秸秆清运组,张号任组长,具严格落实田间地头秸秆、垃圾、荒草等“当天清理不过夜”;二是应急处置组岳继东任组长,配齐洒水车、喷灌机、旋耕机等必要消防措施,地块包保人员配齐三轮水车、灭火器、铁锨、扫把等工具,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置;三是农机保障组高壮任组长,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科学合理调配农机,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四是志愿服务组陈晔任组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小组长、保洁员、五老人员等群体志愿服务带头作用,重点帮扶无劳动能力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五是禁烧督查组,周亮、王琪任组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压实村组网格化包保责任,发现问题现场督办落实整改。禁烧期间,镇政府及相关镇直单位除留有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车辆全部投入到综禁工作中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助,标准为每天120元,夏季补助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20日,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据实发放,夏季补助不超过30天、秋季补助不超过45天。各村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地块包保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行政包村干部、镇直部门抽调人员及全体村干部包保到地块的立体化责任网络,各村要绘制辖区内地块包保联络图,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挂图作战。禁烧期间,包保人员一律吃住在村,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村根据实际地理情况,划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要在适当的地方,设立一个观察点,观察点要有明显标识,配备遮阳伞或棚子及灭火器具等。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特别是困难户的收割和耕种,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

五、部门职责

纪委: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派出所:严厉打击违规焚烧秸秆、荒草、生活垃圾等行为,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干警要进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加强巡逻督查,对恶意焚烧秸秆的,要从早、从快、从严予以处罚,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环保所:对接卫星火点、省大气巡查火点通报核查工作,加强禁烧期间巡查执法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农机站:对镇所有农机合作社收割机手、农机手进行轮训,发放作业许可证,对不服从管理的,取消作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

农经站:指导各村开展农作物秸秆清运离田工作,适时上报收割进度,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指导农户抢收抢种,为群众搞好服务。

水利:负责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农作物秸秆倾倒水体行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会同派出所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认真落实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文广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大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及时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群众禁烧和环保意识。

中小学:认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学生争当禁烧宣传员,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财政所:搞好后勤保障,确保禁烧经费专款专用,及时划拨。

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六、严格奖惩

(一)兑现保证金制度。对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包保人员个人工作保证金,并村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按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二)严惩第一把火。省、市督查和国家卫星火点监测通报长沟镇发生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免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扣除村禁烧工作经费2万元,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三)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对出现继发火点被市级或市级以上通报的,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给予党纪处分,同时依法依规追究镇、村两级相关包保人员责任。按第一把火标准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镇包村干部和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夏、秋季之外时段火点的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的责任落实。

(四)县巡查督查发现火点。每发现一个火点,扣除火点包保责任人500元,扣除包村干部和村书记1000保证金。县巡查督查发现村火点且未能有效扑灭的村书记诫勉谈话,公开检讨。

对于发生火点,镇派出所没有调查处理,或虽调查处理,未对当事人依法打击的,将按有关文件要求,上报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并予以责任追究。

(五)对秸秆清理进行考核奖惩。各村辖区内河沟汪塘、堤岸及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每发现一处堆存农作物秸秆(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或成捆秸秆),扣除所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个人禁烧保证金每处500元,扣完为止。

(六)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和恶意纵火的相关人员,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泗县长沟镇委员会

泗县长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