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开发区2019年1-5月份经济指标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泗县开发区2019年1-5月份经济指标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泗开管〔2019〕98号
各社区、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
2019年中秋、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活动、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事故防控任务艰巨。特别是今年国庆节适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为全力保障“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
当前,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大庆在即,安全生产工作不容有失。各社区、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守以人为本、平安为基、安全发展的红线和底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条主线,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及辖区内、行业领域风险辨识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社区、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动担当、靠前作为,带队深入企业、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着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履职尽责、履职负责,集中开展“两节”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各社区、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事故导向,始终把防事故、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紧盯隐患集中、风险较大、事故易发多发的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工贸企业,坚持把强化铁腕执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关键和重要抓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执法频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 全力打好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
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中队等相关部门和各社区要围绕“人、车、路”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和宣传教育,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要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中队要联合各属地社区,在“两节”之前,对全区国、省、县道以及园区道路及在建公路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照职责要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重大隐患要及时提请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对排查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要按标准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完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对施工路段以及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要加强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完善临时防护措施。
二要严厉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中队要深入研判分析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规律特点,调整优化警力布局,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加强路面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严格客货运车辆、公交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监督检查,严禁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和参与对象,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二) 全力打好建筑施工安全攻坚战
当前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多、施工作业人员多、隐患和风险因素多,且正处于施工黄金期,极易产生抢工期、抢进度现象,必须高度重视,严加防范。
一要迅速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环保所等相关建设工程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针对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规律特点,在“两节”之前立即组织开展以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火灾、防中毒窒息为重点的专项施工安全检查,深入推进以“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二要严格落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企业违法成本。对“两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事故警示教育,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坚决遏制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 全力打好火灾事故隐患歼灭战
当前相关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漏洞,社会单位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量火灾隐患整改基数大,火灾事故风险高位运行,涉险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要紧盯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查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要迅速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派出所、安监办、民政办、环保所等相关部门及各社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以大型综合体、宾馆超市、“家庭式商铺(作坊)”、群租房、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挂牌督办。
二要强化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社区、区直各部门要督促监督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照《泗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泗防〔2019〕11号)明确的整治重点和9类突出问题,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的问题和隐患,有关部门要采取专家指导、主动服务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
三要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发区安监办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消防设施缺失、损坏严重,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消防技术标准等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整改,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投诉的案件,消防救援机构应及时受理、登记、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要加快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安监办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改革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的承接、衔接工作,严防工作断档、责任悬空。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五实十岗”责任体系,推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四)全力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战
一要切实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各社区、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两节”之前,对全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贸行业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盯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风险较大作业场所,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存在易燃、易爆、强腐蚀、有毒、粉尘、高温以及可能发生坠落、碰撞、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爆破、吊装、建筑物拆除、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害有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线路作业、临近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外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情况;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评估情况等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
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发区安监办、开发区环保所等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检维修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强化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要突出抓好成品油市场监管,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在“两节”之前认真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安监办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加油站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要督促加油站点认真履行安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站区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卸油、加油、检维修等关键环节作业行为,从严查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开发区派出所要会同开发区中队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及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依法查扣、没收车辆等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非法违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落实相关单位监管职责,发现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告知,实施联合执法。
三要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市场安全监管。当前辖区内存在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问题。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中队等相关部门和各社区要持续深入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强化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管控。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监督中燃、中裕等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设备设施巡检维护、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安全水平提升。
四要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发区安监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层层压紧压实特种设备监管责任,持续开展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评估,落实安全使用告知书制度,健全完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会同各社区在“两节”之前,全面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及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限期验收核销,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封停,严禁带“病”运行。
五要切实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开发区安监办、开发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管理,落实主办者和承办者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等级评估,依法实施安全许可。要指导、监督承办者制定落实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活动场所、设施安全检查,保障舞台、看台、展台等临时搭建设施安全和临时用电安全,严防发生火灾、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
六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发区安监办、开发区派出所和各社区要在“两节”之前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落实“打非”责任。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安全监管,对批发企业,要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对零售网点,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要结合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园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电、供水、旅游景点、农业农村、农机等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聚焦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未雨绸缪,深入开展“两节”前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社区、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禁缺岗、脱岗。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供电供水供气单位及输油管道运营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及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始终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上通知请各社区、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辖区和主管行业,周密做好安排部署工作。因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检查走过场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问责追责。
各社区、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表分别于9月11日、9月27日12:00前报送泗县开发区安监办。
联系人:王伟;电话:15955745235;
邮箱:762210228@qq.com。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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