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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生态环境】年底禁用!安徽禁塑新规来了!

发表时间:2020-11-10 08:3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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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联合印发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其中要求:

到2020年底,

合肥市城市建成区的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

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方案》总体要求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合肥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快递塑料包装

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禁塑”之后,拿什么替代?

方案提出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

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

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在餐饮外卖领域,

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

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

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在快递领域,

推广应用“瘦身胶带”、

免胶带纸箱和绿色环保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