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县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泗县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泗开管[2019]6号
各企业、各社区、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防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现将2021年《泗县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31日
泗县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开发区辖区内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1.无证经营、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
2.采购和销售无“泗县专卖”标志的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如:摔炮、拉炮、砸炮、擦炮、地(手)雷炮、鱼雷炮、发令纸、小火箭、双响、多响爆竹、地老鼠等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
3.经营B级以上(含B级)的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4.离店经营、走街串巷销售、沿街摆摊销售、一证多点经营的;
5.超许可限制数量经营的;在经营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泗县经济开发区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委办,办理日常工作。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将联合了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开展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日至1月8日)
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根据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及时推进,明确“打非治违”目标与任务。要组织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召开一次“打非治违”动员会,部署落实好“打非治违”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力度,将“打非治违”目标、措施、工作要求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开,努力形成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0日至1月28日)
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员、信息员责任,及时排查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底数,排查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突出对闲置和无人居住房间、厂房、库房的排查力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对排查出的无证经营、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照打非治违工作的任务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集中打非治违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25日)
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8日)
根据“打非治违”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打击等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总结,巩固提高“打非治违”成果,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违法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2012〕116号)精神,对应当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特别是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且数量达到公安部门规定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通过会议、约谈、通报等形式,不断推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深入落实。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将适时通报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企业、区内各局(室)、区直各部门要及时填写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相关报表及有关信息和总结,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557-7014365,邮箱:762210228@qq.com。
附件1:
泗县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开发区辖区内安全稳定,决定成立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
主 任:吴恩杰
副主任:杨守元 朱正平 杨 磊
成 员:朱贝贝 殷 实 王 伟 姚 威 崔敏杰
刘思源 苏轶天 吴奇明 安 川 彭刘家
办公室设在安委办,组长由吴恩杰同志兼任,负责泗县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王伟、殷实同志协助做好企业的安全督查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排查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
排查对象 (姓名) |
排查(检查)地址 |
证照情况 |
排查非法违法行为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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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 |
非法储存 |
超许可量储存 |
证照过期 |
销售无“泗县专卖”等违规产品 |
离店经营或一证多点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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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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