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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经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发表时间:2021-12-09 15: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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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的信息如下: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

可以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信息中查看。

申请指南: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报资金申请表由所在乡镇经管员审核上报

补贴结果:根据安徽省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落实方案进行补贴

监督渠道信息:经营主体实施过程由经管站和乡镇经管员进行监督,实施完毕由农业农村局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财政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