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宿州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时间要求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1.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展专业科目培训,须经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报县人社局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一律不予认可。
2.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开展2023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按照皖人社秘〔2023〕66号文件(见附件)规定执行。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二、学习形式和途径
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点击“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有关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三、组织管理及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关系到职称晋升与聘任,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所辖用人单位及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不力,影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的,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各级继续教育工作精神,及时化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质效。
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由各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认证。县人社局认证地址:县人社局6楼609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咨询电话:0557-7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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