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预案】泗县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园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开发区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提高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全面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维稳工作。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1.3事件分类分级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件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件、核与辐射事件、交通运输事件、公共设施和设备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件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
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和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制
2.1.1领导机构
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管委会是全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管委会主任领导下,管委会对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暑。
2.1.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在管委会领导下,设立突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管委会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批准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必要时,指令其他单位和人员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人武部等单位参加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统一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5)研究确定其他有关事件救援的重大决策。
2.1.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其中负有突发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管理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等工作。
宣传办: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应急办:负责快速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政府报告事件和处置情况,向相关单位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工矿商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其他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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