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决策公开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泗县经济开发区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11 10:5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泗县经济开发区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区内各局(室),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泗县开发区稳定向好,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泗县经济开发区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4511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kfqbgs7017566@163.com

联系电话:0557- 7017566

    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4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234300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411




泗县经济开发区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

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巩固好“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生态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的通知》《关于印发<泗县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积极有序组织做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堆放合理、专人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 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建立落实开发区领导园区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企业。包保人员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夏、秋两季重点时段(夏季为520日至720日、秋季为 920日至1231) ,开发区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夏秋二季之外时段的秸秆焚烧管控。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发布政府告、 印发宣传册页、发送手机短信 (微信) 、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企业,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实行园区划片包保“挂图作战”包保片区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包保人员接开发区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通知后方能撤回。

() 严格巡查检查。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 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各片区要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五) 积极应急管控。认真汲取 2023年夏收期间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做好今年夏收、秋收期间天气形势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实 24小时值班值守,出现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任到人,24小时严加看管。要提倡文明祭祀,防止引发火情。

()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禁烧包保人员要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缴纳,夏季于520日前、秋季于920日前主动缴纳到开发区财政账户

)严实做好火点认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定期推送卫星遥感检测的热异常点(火点)信息,对卫星遥感检测的辖区热异常点(火点),各片区收到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开发区综禁办报备。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或逾期未报送现场核查表的,一律认定为火点。逾期或者现场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对现场核查、现场复核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 严肃执行分类奖惩。开发区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根据各级通报、日常督查巡查和阶段性禁烧验收考核情况分类实施奖惩措施。

1.发区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园区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全额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

2.严惩第一把火。省里认定的全市第一把火所在片区,对片区包保人员予以责任追究;扣除所在片区包保人员禁烧工作保证金2000并继续追缴。

3.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出现继发火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包保人员责任。扣除包保人员相应禁烧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且未能及时有效扑灭的,对包保人员按照每人每个火点扣除禁烧工作保证金1000元,并继续追缴。

夏秋季之外时段的火点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要求落实。

4.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综禁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三夏”“三秋”期间,加强禁烧督查、考核。纪工委、综禁办等要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园区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 落实部门责任。各包保单位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