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的建议的回复(政协提案107)
姚兰会委员:
您所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的建议》收悉,提案中您对2018年我县的社会救助问题提出诸多建议,这对我们医保局下一步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很有启发,结合我局2019年承接此项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承办的具体情况
(一)办理进度
我局于2019年4月承办医疗救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共救助34290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8044人次(含手工救助195人次,)门诊救助16246人次,总救助金额1385.39万元,其中住院救助金额1168.25万元(含手工救助73.36万元),门诊救助金额217.14万元。
(二)办理流程
一是一站式结报。2016年年底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助的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二是一站式结报与手工结报相结合。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救助实行手工结报,对于手工结报的医疗救助我局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财政局,医疗救助款正常一个月左右通过财政局一卡通(粮食补贴存折)打到医疗救助受益户。
(三)办理程序
对于手工结报的医疗救助,我局只要求当事人提供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复印件及患者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粮食补贴存折等复印件,其他一些佐证材料全部由我局到相关单位协调集中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百姓跑腿这个难题。
(四)办理依据
我县医疗救助标准是严格遵照执行《宿州市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19〕11号)中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目前加大医疗救助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无政策依据。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局低保户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制度,我们医疗救助低保户是一个静态信息管理;二是低保户在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每月通过手工上报,必须从涉农平台打卡到患者平台上指定的户主粮补存折上,银行卡或存折类别及打款时间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与民政局沟通,民政局能按季度及时为我局提供动态调整的低保户信息。二是对于已经确认的低保户患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如大病保险一样实行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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