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医保局召开医保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7月2日,泗县医保局就医保政策调整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医保局副局长张永森、县农合中心主任彭兴禄、县农合中心综合股股长张甫玲、县农合中心业务股股长高勋出席会议,泗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泗州报、泗县发布、广电台等新闻媒体参加。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现行保障待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宿政办发〔2019〕5号),对全市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了该方案的具体内容,特别强调增加了罕见病门诊,其报销政策参照特殊慢性病门诊执行。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政策继续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明确了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的纳入报销范围。
会上,就城乡居民门诊、普通住院、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保险保障待遇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医保局召开医保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