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医疗保障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本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股室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股室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文件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应及时将解读材料提交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第三条 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 健全机制。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并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拟办出台政策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六条 本制度由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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