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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表时间:2021-04-07 16:0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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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由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3.群众监督,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务公开办举报。

  第三条  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第四条  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第五条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0557-7022787,电子邮箱:sxylbzj2019@163.com。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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