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李存昌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警示教育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按照省、市医保局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为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4月14日下午,县医保局召开定点医疗机构警示教育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会议由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存昌主持,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全体人员、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共体牵头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医共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播放了《条例》宣传片和动漫情景短片,随后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心存敬畏,认真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随后,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负责同志对《条例》的条款、出台背景及主要亮点进行了解读,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同志对太和欺诈骗保案例以及2021年以来曝光的几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以案示警。
最后,李存昌就《条例》宣传贯彻学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坚持常态化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精髓要义,切实提升基金监管工作质效;二、提高政治站位,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案为镜鉴,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开展专项行动,切实真抓实干落实治理责任,坚决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他强调对于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及广大参保群众而言,《条例》是确保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依法监管的“工具书”,只有做到熟知铭记、学深悟透,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学习,对照《条例》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