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2-00005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3-02-11 |
发布机构: |
泗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
名称: |
泗县医保:医疗保障惠民生,门诊共济暖民心 |
成文日期: |
2023-02-11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关键词: |
|
作者: |
贺宣书 |
有效性: |
有效
|
审核人: |
初审:贺宣书     复审:郑斌    终审: 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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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0005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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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泗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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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泗县医保:医疗保障惠民生,门诊共济暖民心 |
成文日期: |
2023-02-11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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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贺宣书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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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贺宣书     复审:郑斌    终审: 祖文 |
泗县医保:医疗保障惠民生,门诊共济暖民心
发表时间:2023-02-11 16:4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医疗保障局
自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来,我局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全面落实落细此项医保惠民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医保政策的红利。 一是落实省市医保局要求“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改革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前期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培训解读。通过专题会议、工作群加强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的政策培训,统一把握政策口径,提升懂政策、守规矩、优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印制宣传材料2万份,加强对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理念的宣传,准确解读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 2022年度,我县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11541人次,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家庭共济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8340人次,代缴费用291.9万元;普通门诊共济保障3201人次,基本医保支付32.49万元,报销比例55.89%。职工门诊共济保障的改革,大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参保职工的满意度。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积极推广“共济”功能使用,强化门诊就医监管,让参保群众享受更为暖心、贴心的医保服务。
2020年4月泗县作为全市唯一试点县,率先试行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建立家庭健康账户、允许直系亲属共济使用,建立定期基金分析测算跟踪和舆情应对机制,定期进行调研、座谈、分析、总结,为2021年全面落实落细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这项医保惠民政策提供了泗县数据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