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卢连伟委员:
您提出的有关医保方面“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省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故提案中提及的“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属省医保局职责权限,由省医保局组织开展目录准入。县医保局无权制定、调整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泗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013128
2023年2月2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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