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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医保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24-05-01 09:2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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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430日上午900
地点:泗县医疗保障局九楼会议室
内容:泗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贺宣书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发布人:祖  文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主任

夏同飞   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副主任
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等

                   

主持人:

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泗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人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股长贺宣书,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张艳,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副主任夏同飞。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来自泗县发布、今日泗州等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四项议程,下面分项进行。

首先请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祖文:

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每年4月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发布会,在此,我代表泗县医疗保障局向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同志们,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将向社会公众及到场的媒体朋友介绍2023年我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宣读2024年《泗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最后还将与在场的媒体朋友们进行互动交流。

同志们,县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基金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打治结合。经过持续发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引领,不断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有序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持续整顿医保基金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今年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将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保局成立以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等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宣传国家医保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及《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朋友们,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新闻媒体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关注、一起支持、一起参与,共同促进我县医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更加安全,不断筑牢医保基金监管防护线。

最后,预祝此次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024年我县医疗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2023年泗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和形式。

贺宣书: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4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宣传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二、 活动时间

2024410日至510

三、 宣传内容

()深入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教育。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保局成立以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措施、成果等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结合各项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医保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及《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三)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

四、宣传形式

(一)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线上通过“泗县发布”、“泗县医保”微信公众号,泗县医保局门户网站等渠道,运用短视频、图文、动漫短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借助县域内公交、出租车、楼宇外墙、商超大屏等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基金监管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信用承诺网签。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网签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局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4年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同时邀请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四)曝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责。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

(五)开展实地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主题等。同时通过进企业、街道、社区、乡镇等形式组织宣传活动;提高相关政策法规的公众知晓率。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认真谋划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有效引导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舆情反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积极予以引导,认真回应。

()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在宣传活动过程中,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宣传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宣传,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局相关人员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经验,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注意收集宣传活动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撰写好宣传工作总结。

下面请县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主任张艳同志介绍我县2023年度定点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4年基金监管工作计划。

张艳:上午好!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2023年度我县基金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常态化监管  2023年以来,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要求,监管中心综合运用日常检查、病例筛查、智能审核、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手段,对全县27家有住院资质定点医疗机构、184家村卫生室以及71家定点药店实现了全覆盖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对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日间病床病历评审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  年初,对2022年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进一步整顿医保基金使用秩序,确保违规行为整改到位。7月份,我局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在床情况进行专项突击检查。9月份,在市局统一领导下,抽调业务骨干赴萧县开展交叉互查。10月份,对县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发现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对涉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下面再给大家介绍一下2024年度我县基金监管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回头看”工作;

二是开展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开展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四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

五是核查特殊人员报销信息;

六是开展基金监管日常巡查;

七是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大数据实时智能监控;

八是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九是核查投诉、举报、移交问题;

十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2024年我县将持续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线,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请现场的记者朋友进行提问,由夏同飞同志回答提问。

1、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如果举报的问题查实,可以获得奖励吗?

答:为有效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如果您举报的情况满足被奖励条件,根据不同情形,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额。

2、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3、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4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5、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举报途径?

答: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泗县医疗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701221870131287098832)。

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泗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泗县朝阳路1088楼,邮箱:sxylbzj2019@163.com)。

主持人:还有没有问题了...,好,没有的话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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