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医疗保障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4-03-19 15:4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关于“确保相对困难群体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我县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24年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 380/人·年;低保对象居民参保的资助标准为 330/人·年,个人缴费 50/人·年;对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参保的资助标准为 290/人·年,个人缴费 90/人·年;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简称监测人口)参保的资助标准是 190/人·年,个人缴费 190/人·年。

关于“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我县居民医保对相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政策。

一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取消起付标准,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1500元(上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左右),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3000元(上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左右),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10000元。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比例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救助比例75%,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70%,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比例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均为3万元。

二是加强此群体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救助保障,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起付线1.5万元,救助比例50%,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泗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098832

    是否已向代表反馈:是                    

代表评价情况:满意

 

 

                                    泗县医疗保障局

                                    2024319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

A——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所提问题被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问题不能解决、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