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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泗水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4-04-10 15: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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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草拟了《泗水街道 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510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给我办(有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ahsxps@126.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高迪  0557-7017566


泗水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泗水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巩固好“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街道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确保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积极有序组织做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形成“街道主导、社区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街道、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建立落实街道领导包保社区,社区包组包户包地块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各级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社区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同时抓好重点时段之外的秸秆焚烧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新闻报道、发布政府通告、印发宣传册页、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安全规范农机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要最大程度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舍不得烧”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争做秸秆禁烧模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加强农机调度,社区根据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强化后勤服务,各社区至少设立1个农机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做好售后服务,做到随叫随到随修,确保农机以良好状态投入作业。要加快淘汰一批老旧机械,加强作业培训监管。培训指导农机手规范作业,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同时要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老旧、报废农机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火情。

(四)规范秸秆处置,实施打捆离田。各社区要以组为单位,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设置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严防死守,避免火情。同时主动对接农机部门,提前组织调配好秸秆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畅通秸秆离田渠道,落实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

各社区现存秸秆处置和田间地头垃圾清理工作务必在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夏收期间新增秸秆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内的秸秆务必在7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坚决杜绝离田秸秆随意倾倒,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届时,县农环办会同大督查办将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工作。

各社区要以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要强化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清理工作,彻底消除一切焚烧隐患。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杆塔和高压线路下方等存在火灾隐患区域,避免因雷击、放电等因素引发秸秆火灾。

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明晰社区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督促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为重点,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产业利用模式和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七)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禁烧措施,提前制定“快收、快离、快种、快处”细化方案。以社区和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科学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划分成若干包保地块,明确每个地块包保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和基层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户一管控”,以农户为单位设置“禁烧员”,管好自家田地,打一场全民禁烧攻坚战。

(八)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实行网格化包保。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田长制”作用,将地块化分成网格,由党员干部、小组长、保洁员等担任网格员,做到每个网格都有禁烧包保责任人,实现禁烧全覆盖包保。网格员包保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严格巡查检查。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街道、社区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尤其是11:00-15:00)、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十)积极应急管控。认真汲取2023年夏收、秋收期间极端天气带来不利影响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今年夏收、秋收期间天气形势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社区应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前准备好消防车、洒水车、旋耕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省际、县际和大面积连片地块设置防火隔离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出现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24小时严加看管。大力倡导绿色祭扫,文明祭祀,严防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火情。

(十一)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作为禁烧工作责任压实的基础之一,除社区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外只扣除不奖励。街道对禁烧包保人员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缴纳,夏季于5月20日前、秋季于9月20日前主动缴纳到财政账户。对实现“零火点”,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包保工作人员,全额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社区可以对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员按照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十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据实发放。夏季补助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20日,按照不超过30标准执行,秋季补助时段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按照不超过45标准执行,由街道自行承担各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缴纳保证金2000元,其他两委成员(含后备干部)每人缴纳保证金1000元,社区干部保证金缴纳至所属社区三资账户上,实行等额奖励,各社区费用由各社区自行承担。

 (十三)严肃责任追究。

1.对于发生第一把火(凡是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国家、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社区,严肃追究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同时对火点发生社区包村干部、街道、社区两级包保人员扣除禁烧工作保证金2000元,并继续追缴

2.出现继发火点的,依法依规追究街道、社区相关包保人员责任。

3.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对于发生火点,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依法打击。

(十)强化“三夏”“三秋”收种服务。

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街道纪工委要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包保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为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宿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考虑

全街道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街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

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着手开展《泗水街道 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初稿完成以后,由街道班子成员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工作目标

全街道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街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