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预案】2023年运河街道防汛抗旱预案
一、预警与应急响应
1.1预警
当接到县气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局预警、防汛响应后,街道应急办将预警、响应信息第一时间转发社区(村)工作群,各社区(村)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转发至社区网格工作群、村民信息群及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建立“叫应”机制,确保镇防指领导、成员、职工都行动。
1.2启动响应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响应,启动本级预案。各社区(村)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转发至社区网格工作群、村民信息群及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针对橙色、红色气象预警。应对如下:
1.街道、社区(村)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机制,组织街道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决策和预案既定职责开展工作。救援安置组根据情况,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准备工作。
2.各社区(村)根据台风、暴雨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研判,按相应职责组织应对。
3.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协助辖区重点企业、工地、学校等单位落实停产、停工、停学措施。
4.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出险或受涝的社区、派出所、小区物业、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人员及时到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对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员及时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到临时安置点,网格员负责统计核实转移人员人数。物资保障组做好食品、饮用水、消毒物品、保暖物品等,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转移步骤可以参考预警后人员提前转移安置工作步骤实施。
5.对接县排水所提前做好排水工作。筹集排涝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紧急排水。
6.组织辖区志愿救援队,按照指挥部决策,增援应急救援工作。
7.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涝情发展和应对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参与辖区受困群众应急救援工作。
8.因受灾严重人员被困无法转移时,网格长及网格员要立即联系救援队伍(消防、公安、120急救中心)同时上报指挥部,并留一人在附近安全地点持续关注救援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9.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1.3防汛响应措施
一旦发生险情,街道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后,全面进入应急备战状态,现场具体指挥如下:
1.3.1、立即完成任务步骤
(1)各社区(村)督促为本辖区配备喇叭,接到撤离信号后,以喇叭喊话的方式通知村民撤离,对重点特殊人群逐门逐户通知到人。
(2)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各社区(村)要立即督促做好车库排水、沙袋墙封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并引导村民转移车辆,尽量减少居民财产损失。
1.3.2、30分钟内,需完成任务步骤
(1)网格长及网格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指令后,以应转尽转、就近就便的原则确定转移的人员,按照预定的方案逐户通知重点区域居民,人到齐清点人数后,立即按照指定的撤离路线,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网格长和网格员要确保辖区居民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尤其是重点特殊人群要上门查看安全撤离情况,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
(3)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出现险情的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人员及时到场。
(4)人员转移到临时安置点,网格员负责统计核实转移人员人数。
1.3.3、60分钟内,需完成任务步骤
(1)各社区(村)向街道指挥部汇报转移人员基本情况。
(2)检查转移人员有有无需要就医的情况并及时联系120救治。
(3)做好物资到位,尤其是食品、饮用水、消毒物品、保暖物品等,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
1.3.4、有关要求
(1)转移安置工作原则上每一户确定一名包保人员,每一户均要明确一所安置场所。
(2)被包保的群众主要包括独居老人、无法独立行动的残疾人、行动不便的人群、留守儿童、孕妇等。
(3)转移安置包保责任人要按照提前摸排的人员名单逐户、逐人落实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转移安置包保责任人要在转移后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
3.4响应终止
灾害预警解除,降雨已经停止且预报短期内不会再有需要响应的强降雨天气,救灾保障服务已结束,由镇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二、预案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村(社区)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街道武装部负责指挥应急分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
(二)防汛抗旱救灾。灾情发生地的村(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抢险救灾。
(三)应急资金保障。抢险资金落实到位,指导、督促做好救灾款及救灾物资的使用、发放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社区)配合街道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部门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要把抢险救灾人员名单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三、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运河街道组织辖区内各社区(村)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工作,结合各类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灾害自救常识,提升居民自救意识。加强对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汛抢险知识培训,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确保遇到灾害能够有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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