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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18 17:2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运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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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三条:初审公示。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原民办教师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考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辖区内原民办教师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见附件2 )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第十四条:审核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材料不全的,需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好解释工作。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认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汇总表,上报设区市原民办教师教龄认定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核定。第十五条:核定报批。设区市教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对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审核汇总表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汇总表报省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二、承办机构运河街道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1.享受教龄补助的原民办教师(20021231日以前在岗的原代课教师视同原民办教师,下同),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为安徽省户籍。

2200212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系指农村县公办中小学;包括任教学校原为农村学校,后因区划调整为城市学校。)教师岗位上连续任教满2个学期或1个学年度的。

3)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虽被企事业单位临时录用,但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虽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但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途退保或转移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除外),不予享受。

4)达到60周岁。到20131231日,已满60周岁的,从201411日起享受教龄补助;到20131231日未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

2.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五、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纸质和电子

3、申请人承诺书原件纸质和电子

4、未曾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证明纸质和电子

5、无刑事犯罪情况证明原件纸质和电子

6、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证明原件纸质和电子

7、证人承诺书原件纸质或电子

8、证人证词原件纸质和电子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通过安徽政务网上提交电子材料或到为民服务中心递交材料进行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安徽政务网后台受理材料或窗口受理材料。

3、审查:审核人员在网上或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4、办结: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0557-788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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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六、保障措施(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二、承办机构运河街道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服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通过安徽政务网上提交电子材料或到镇为民服务中心递交材料进行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安徽政务网后台受理材料或窗口受理材料;

3、审查:工作人员在网上或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4、办结: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七、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0557-788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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