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虹城街道防火综合应急预案
虹城街道防火综合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虹城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火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区域内学校、网吧、宾馆、酒店、旅游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街道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在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虹城街道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相应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县消防大队报警。
(2)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县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由街道政法委员魏东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办、社会事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等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魏东
成员:派出所、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三)人员疏散组
组长:鲍飞鹏
成员:党政办、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党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2)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防止受灾群众因抢救物资,出现混乱和伤亡事故。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朱先锋
成员,党群办、派出所、应急民兵队伍、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党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封闭火灾现场,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存利;成员,党政办、经济发展中心、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党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二)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三)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四)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五)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六)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五、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火灾扑救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二)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街道社会事务中心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三)调查和总结
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二)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有关单位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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