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服务比选的公告
关于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服务比选的公告
我单位拟对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比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符合资质条件、有能力、有实力的招标代理服务为该项目实施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服务比选
蚯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建设蚯蚓深加工厂房约10000平方米及综合楼;建设年产1000吨多肽液生产线、检测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约11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约3500万元+企业自筹约7500万元。
(二)服务范围
上述项目服务内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招标代理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在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信用分值为100分及以上;
2.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最高限价
招标代理上限价29.8万元。比选申请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四、发布媒介及报名方式
1.本公告在泗县人民政府虹城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告。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6日下午16:00止。
3.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有比选意愿者请在2025年6月6日下午16:00之前将纸质比选文件递交至泗县人民政府虹城街道办事处。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不开标比选。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6日下午16:00,泗县人民政府虹城街道办事处。
五、比选方式及原则
1.公开比选、择优选取,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均可参与报价,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中选取报价最低的承担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代理单位比选结束后,将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受理书面原件以外的其他形式)在公示期间提出。
3.中选的单位应在公告发布之后两日内前来泗县人民政府虹城街道办事处对接相关事项,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六、确定原则
首先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评审合格后进行详细评审,报价最低的承担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报价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先后排序。
七、报价文件格式及份数
(1)报价函
(2)招标代理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附截图)。
(3)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公章、密封,报名人身份证需带原件备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部长
联系电话:13625570006
泗县人民政府虹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报 价 文 件
比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报 价 函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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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招标代理 |
报价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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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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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圆,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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