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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用房出租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28 14:5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虹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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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用房出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用房房屋出租项目

招租方式:竞争性磋商

租赁标的: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四楼房屋,建筑面积约 800 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用途限制:房屋仅限用于办公、社区服务配套等非易燃易爆、无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禁用于餐饮、娱乐、危险品存储等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途(具体用途需经招租方书面确认)。

年租金底价:69,000 元 / 年(租赁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租金支付:租金按年支付,首次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后续年度租金需在每年租赁期起始日前 15 日内支付。​

租赁期限3 年(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主体的基本要求(若涉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租赁方(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租赁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中,(1)(3)(4)(5)项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租赁方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办公室。

报名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本人签字)。​

说明:采购人拒绝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的主体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 15:30(北京时间)​

递交及开启地点: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会议室

开启流程:开启时邀请所有已报名的租赁方到场,公开宣读有效响应文件的报价及主要响应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五、评审标准

报价(60 分):以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为基准,报价最高者得满分,其他报价按比例计分;​

资质信誉(20 分):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者得分;​

使用方案(20 分):方案符合房屋用途限制、无安全隐患、利于社区和谐者得分。​

六、租赁相关约定

房屋交付:采购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付房屋,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维修责任: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出租方负责维修,租赁方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租赁方承担维修费用;

装修要求:租赁方如需装修,需提交装修方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不可移动的装修归采购人所有;

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虹城街道学府名城小区西门

联系人及电话:姚主任 0557-7250799​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泗县人民政府网(www.sixi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

特此公告。

泗县虹城街道虹乡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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