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各县区要按照皖民务函〔2024〕237号精神要求,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和执行时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各县区补贴发放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年初补贴发放低于94元/月的县区,应于次月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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