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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整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

发表时间:2015-12-29 20:3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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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整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

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从201511日起,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在高考中将不再加分。另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25日。

  4大类项目取消加分

  从201511日起,安徽省将取消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4个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对于20151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部分加分项目获保留

   此次调整,我省还保留和完善了部分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项目均仍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加分项目不变。

  安徽省还规范和完善了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项目,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分值仍为5分。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需要提醒的是,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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