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年报“网上报、零见面”措施的通告(有效)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
市场主体年报“网上报、零见面”措施的通告
泗市监【2020】2号
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当前,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入关键阶段。同时,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9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为遏制疫情蔓延,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办理年报“网上报、零见面”措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
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要应报尽报,年报事项中增加的“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企业要自行填报并公示;
四、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方式,按要求报送2019年度年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网址:http://ah.gsxt.gov.cn/index.html);
五、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市场主体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通过“企业信息填报”入口在线办理企业联络员注册或变更手续。确实需要办理联络员变更的,可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形式把相关材料发送给所辖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先行办理,纸质材料后补;
六、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包容监管,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由于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涉及投融资监管、安全监管以及投诉举报等内容的企业),在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形式提交申请表、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实地核查,资质材料容缺后补。对因受疫情影响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市场主体如在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进行业务咨询的,可按所属管辖区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请广大市场主体在防控疫情的同时,记得填写并公示市场主体年报。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衷心感谢各界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共同战胜疫情。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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