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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强化风险防范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5-13 15:4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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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密电〔2020〕2号)部署,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我县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就强化风险防范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本县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和促进就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13日,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密电〔2020〕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宿办明电〔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稳定就业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34号)。

 四、工作目标

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我县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五、主要任务

1、建立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建立全县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专班,下设保居民就业综合组、农民工集中回流应对工作组、规模性裁员应对处置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组、网上舆情应对组等专项小组,各小组要各尽其责、协同推进,切实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做好保居民就业相关工作。

2、制定工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保居民就业“1+N”工作预案(1个总预案和多个专项预案)。总预案由局就业股牵头起草。专项预案由相关职能股室单位起草,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和步骤、工作要求、相关保障等。规模裁员应对预案由仲裁股起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预案由就业人才中心起草,农民工集中回流帮扶预案由农民工工作股起草,失业人员帮扶预案由就业就业人才中心起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由劳动监察大队起草。    

3、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保居民就业包保制度。由局领导牵头、专班股室单位参与,对全县保居民就业工作实施包保督导。二是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县人社局实行24小时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为7022307。三是建立大规模裁员报告制度。对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各乡镇要及时向县劳动仲裁股报告。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达100人以上,由劳动仲裁股按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求,及时向市关系处报告。四是建立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对因规模裁员和下岗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各乡镇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劳动监察大队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由劳动监察大队同步报告市局。五是建立保居民就业工作会商制度。根据就业形势变化,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数育,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退役军人、财政、商务、统计、工会等部门召开就业形势研判会议。

4、强化重点关注。各乡镇和相关股室要切实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加强风险排查力度和强度,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重点关注企业清单、重点群体实名制清单、重点乡镇清单等“四单”,并要积极落实相关服务政策,切实稳定就业,有效防止规模性裁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四单”于每周五根据工作职能进行归口上报。

六、创新举措

疫情期间,通过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帮助企业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等政策切实提高职工的政策红利获得感,从而扩大就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到防疫情、稳就业、促发展各项工作。

2.加快政策落地落实,确保我市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的就业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