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泗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解读
什么是三定?
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具体职责。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编制,就是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三定”后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和定位?
1.是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的主管部门;
2.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牵头部门;
3.是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的组织部门;
4.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支撑部门;
5.是承担提高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承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
“三定”方案后机构改革目前进度如何?
在机构、人员等变更情况下,如何积极稳妥渡过磨合期?
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目前,集中办公基本完成,人员转隶有序进行。面对平稳过渡问题,主要从三方面着力。
一是坚持“先立后破”,分步实施。在新机构运行前,原有机构照常运作,职责照常承担。把能够接的先接过来,比如县政府应急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减灾委员会职能等已转隶到位。
二是统筹协调机构改革和各项重点工作。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局每周一的工作例会都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重要职责,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机构改革,既要注重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中优化职能配置,又要通过机构改革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三是尽力缩短磨合期。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制定转隶移交时间表,成熟一个,接收一个,指挥一个。尽快理顺内部各股、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做到流程通畅,履职到位,形成整体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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