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指南

公证机构设立核准(县级初审)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示例样表 查看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必要 原件1份 如实填写 示例样表 查看
开办资金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存款证明或转账凭证 示例样表 查看
办公场所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如实填写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sz.ahzwfw.gov.cn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窗口在受理后将申请资料进行材料审查。
4.办结: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泗县司法局 祁梅 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 受理当事人申请
审查 0个工作日 泗县司法局 祁梅 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办结 0个工作日 泗县司法局 祁梅 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 将申请材料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0

    累计评价

  • 10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只能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定区域内的公证机构执业。
二年以上或具有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
公证处的设立由县级司法局向市级司法局、省司法厅逐级上报,最终由省司法厅批准设立。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701529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