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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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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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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理、可行的经营方案;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车辆;   (三)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调度员、驾驶员和相应从业人员;   (四)有与经营方案相配套的客运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经营方案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驾驶员资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营运车辆行驶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经营管理人员资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调度员资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客运服务管理制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sz.ahzwfw.gov.cn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核人员在网上或窗口进行审核。
4.办结: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泗县交通运输局 王瑞雨/朱大圣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负责交通窗口业务受理和咨询
审查 0.3个工作日 泗县交通运输局 宋瑞芳/倪洋/郝道宇/王瑞雨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含现场勘查)
办结 0.4个工作日 泗县交通运输局 王瑞雨/朱大圣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准予许可的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手续。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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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的车辆,应当符合规定的车型、相关技术标准,性能和设施安全、完好,安装和使用具有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和监控功能的设施。
定制公交”属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一种形式。《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等因素,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将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无法确定的,可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禁止以有偿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禁止转让或者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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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702824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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