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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遗失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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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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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房屋租赁在有效期内;2、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持有人遗失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持有人身份证明 必要 0份 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查看
租赁协议 必要 0份 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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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收件:申请人在窗口申请或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提供齐全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查:审核人员审核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4.决定:审核后准予备案;
5.办结:批准后签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时侠翠 受理岗位 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吴庆元 办结岗位 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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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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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你好!国家规定期房禁止转让。你办理过房屋登记,取得所有权后,才可以转让此房。如果能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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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702030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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