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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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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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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定居国有效定居证件 必要 原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注销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sz.ahzwfw.gov.cn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一次告知申请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
3.审查:窗口在受理后将申请资料进行材料审查。
4.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王士江/马楠楠/张耀中/乔梦娟 公积金综合窗口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不通过,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马海珍 公积金综合窗口 对申请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马海珍 公积金综合窗口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同意职工提取申请,同意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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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不可以。
不可以,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封存了以后才可以销户支取。
不可以,必须要本人储蓄卡或存折。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702565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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