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指南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额度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签字盖章,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必要 原件1份 签字盖章,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经办人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 接受申请:线上或线下窗口接受纳税人提交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及申请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报送税务机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审批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制定。
(2) 受理: 主管区县级税务机关受理许可申请,并在规定的行政许可时间里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退给纳税人。
(3) 审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企业申请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属于本级决定的行政许可,依行政许可权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资料报送上级税务机关。属于区县和地市级税务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由其审核企业有关资料并派人实地核查。属于省级税务机关决定的行政放可,须有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材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实地核查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制定。对符合许可标准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主管区县级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
(4)决定:依据审查结果,制作并发放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给纳税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张成武 综合服务岗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张成武 综合服务岗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查。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端沛 决定岗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决定。
办结 0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张成武/泗县电子税局 办结岗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04

    累计评价

  • 104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需要进行审批,但是十万版及以下的审批为即时办结事项。
在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理由时,可填写由于该公司业务量不断增加,销售额不断提高,原用版金额已不满足目前经济业务的需要,所以需要提高开票限额。
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办理,可以是临时调整,也可以是长期调整。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1-1236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