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物资入境手续协助办理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99145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767Y4342099145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所属部门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所属区划 |
泗县
|
实施主体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860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7-7358008
|
咨询方式 |
0557-7022326
|
审查标准 |
是否存在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情况;申请人是否为归侨或侨眷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归侨、侨眷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410号令)第十三条: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并依法对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
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767Y4342099145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所属部门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7-701860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是否存在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情况;申请人是否为归侨或侨眷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
真实、准确、无误。 |
示例样表
|
查看
|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网或到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进行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安徽政务网后台或窗口进行受理。
3.办结:符合审查要点和法定形式予以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夏晓春 |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对符合条件进行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夏晓春 |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对符合条件进行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指本市内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以及以行政机关名义接受承办捐赠的单位。 |
|
华侨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捐赠。 |
|
受赠人应当每年向侨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向捐赠人通报,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