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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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表 | 必要 | 原件2份 | 1.各类要素齐全;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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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与原件一致。 | 查看 |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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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 王宝林 | 综合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 王宝林 | 综合窗口 | 根据法定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人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若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耽误业务办理并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查意见(结论):同意或不同意。 | 无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 王宝林 | 综合窗口 | 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 王宝林 | 综合窗口 | 根据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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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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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材料上是一致的,经营范围中要增加出版物出租。 | |
可以。只需要在审批时增加网络销售即可。 | |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批准零售、出租业务。批发业务没有审批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