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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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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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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出境前在当地注销户籍的,或者出境前非在当地注销户籍,但符合在我省其他定居条件(如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3、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在国内连续或累计居住满2个月;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5、在拟定居地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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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必要 原件1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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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必要 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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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国外的居留证明 必要 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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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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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稳定生活保障证明可以是国内银行存款证明,也可以是直系亲属担保证明,也可以是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稳定生活保障证明可以是国内银行存款证明,也可以是直系亲属担保证明,也可以是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收入证明,或工资流水账单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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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 必要 复印件1份 必须是拟定居地的房产证明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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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记录 必要 原件1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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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材料。
2、受理:由县侨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不予受理。
3、审核: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市侨办审核。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泗县外事侨务 夏晓春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审查、上报相关资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泗县外事侨务 夏晓春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审核、办结
送达 0个工作日 泗县外事侨务 夏晓春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送达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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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要求提交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主要是侨务部门在身份认定上需要明确,不确定申请人华侨、归侨的双重身份。如果不要求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按回国定居程序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则申请人既持有居民身份证,也持有国外合法居留资格,在身份认定上既可以说是华侨,也可以说是归侨,会造成身份认定上的混乱。提交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后,就认定为申请人放弃了国外居留资格,申请人按回国定居程序办理落户手续后,应认定为归侨,不再确认其华侨身份。
认定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既可以是签证,也可以是居留证,5年以上(含5年)是指合法居留资格的有效期,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要求取得住在国的签证或居留证的有效期必须连续,不能间断。
对于在国外半工半读的人员认定身份,应以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类别进行判断,凡是属于学习类别的签证或者居留证,应认定为留学生,不能认定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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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702232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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