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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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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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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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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书 必要 原件2份 1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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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民政窗口受理村、镇两级转报的申请材料
2、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任莉莉 工作人员 负责光荣院供养业务
审查 0.3个工作日 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任莉莉 工作人员 负责光荣院供养业务
办结 0.4个工作日 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任莉莉 工作人员 负责光荣院供养业务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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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全部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并落实相应待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入保。
集中供养对象如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光荣院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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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701600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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