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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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证件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提取人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证件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征收安置房屋结算清单 | 必要 | 原件1份 | 证件合法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上房差价已结清的交款收据 | 必要 | 原件1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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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王士江/马楠楠/张耀中/乔梦娟 | 公积金综合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不通过,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马海珍 | 公积金综合窗口 | 对申请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材料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马海珍 | 公积金综合窗口 |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同意职工提取申请,同意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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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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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代办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选择转入个人公积金卡的。管理中心即可实现将提取金额直接转入公积金卡而完成提取支付,实现审核无误实时到帐。选择转入单位结算户方式的,管理中心根据经单位审核签章的《提取审批表》上记载的单位结算户户名及帐号,通知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 |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