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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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公证书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身份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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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夏晓春 |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对符合条件进行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中共泗县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 夏晓春 | 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对符合条件进行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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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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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 |
父(母)是归侨,其子女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称归侨子女,父(母)是华侨,其子女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称华侨子女,从国外回国定居并就学的华侨学生,称归侨学生。 | |
外籍华人享受政策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