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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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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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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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04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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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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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791F434100403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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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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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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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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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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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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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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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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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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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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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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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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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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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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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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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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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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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县域范围内的定价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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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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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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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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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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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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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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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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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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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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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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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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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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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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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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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 http://sz.ahzwfw.gov.cn )、预约电话(0557-7027775)、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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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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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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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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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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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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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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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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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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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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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735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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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702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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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人主体、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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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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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第二十二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2. 《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依法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定价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定价目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向经营者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经营者应当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经营场所或者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第五条: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成本监审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依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自然垄断环节以及依成本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成本监审目录应当根据政府定价目录修订情况和价格监管需要适时调整。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没有正式营业或者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除外。
4. 《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第四条: 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成本监审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然垄断环节以及依成本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成本监审目录应当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修订情况和价格监管需要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定价机关不得制定价格,没有正式营业或者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除外。
经过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机关应当在制定价格方案中附具成本监审报告。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应当向参加价格听证的代表介绍成本监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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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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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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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24003202791F434100403200007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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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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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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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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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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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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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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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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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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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县域范围内的定价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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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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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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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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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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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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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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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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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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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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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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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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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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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 http://sz.ahzwfw.gov.cn )、预约电话(0557-7027775)、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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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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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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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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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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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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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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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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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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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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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人主体、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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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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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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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书面申请报告 |
必要 |
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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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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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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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直接到泗县企业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人员依法对受理的事项进行审查。
3.办结: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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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张红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综合窗口 |
接收申请人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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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张文清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综合窗口 |
对予以受理的事项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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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张文清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综合窗口 |
对办结的事项结果打印文件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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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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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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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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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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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安徽省定价目录》清单内的商品和服务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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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徽省定价目录》以外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