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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遗失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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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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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专用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必要 0份 1.原件清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2复印件清晰 示例样表 查看
消防设施图 必要 原件1份 图纸需要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示例样表 查看
场所平面布置图 必要 原件1份 图纸需要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示例样表 查看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必要 原件1份 填报内容根据场所实际内容填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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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宿州市泗县县分厅(sz.ahzwfw.gov.cn)提交申请材料或直接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审查方式应明确:适用情形、法定审查内容、审查评判依据、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各级审查人责任、审查意见(结论)、收费等。还应明确注意事项及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对于共同决定的,由牵头的实施机关(或最终决定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牵头的实施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各自的职责、配合节点、材料流转需满足的具体要求、返回意见的要求和时限等。对于需要逐级审核的事项,各级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审查。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实施机关决定的事项,下级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及时上报。
3.办结: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发证时通过电话、送达地点等送达方式给告知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泗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美叶 消防大队窗口 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泗县消防救援大队 鲁跃 消防大队窗口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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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需查看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抬头写萧县消防大队;内容:我单位因XX原因丢失证件,现需补办,并加盖公司公章
不需要,只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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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701266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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